購買二手屋要留意,若前屋主未取消營業設籍,買方不僅會遭核課租賃所得,且地價稅、房屋稅都無法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。
國稅局官員指出,民眾透過房仲購屋僅注意內部裝潢、管線與牆壁品質等,往往忽略營業設籍或稅籍是否註銷等變化,加上所有權人出售時未告知房仲,導致新屋主被國稅局核定租賃所得。
依據所得稅法規定,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,即使為無償使用,也要按當地租金市價計算租賃收入。官員表示,如果前屋主未取消營業稅籍,又將房屋過戶給買主,則買主等於擁有房屋但借給前屋主做營業使用,將被國稅局認定為有「租賃事實」,並按當地市價核課其所得。